關于推進化工園區規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8-08 點擊:次
關于推進化工園區規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原函〔2025〕317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主管部門:
化工園區是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以來,各地積極推進化工園區認定工作,化工園區安全環境風險顯著降低,發展質量明顯提升。為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和認定管理,推動化工園區由規范建設向高質量發展邁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和認定管理
(一)開展省級化工園區認定辦法復核。有關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報送本地區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省級細則),抄送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對照《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對省級細則進行復核,重點核查是否存在缺項漏項、放松要求等問題,于9月15日前將整改意見反饋有關省份。
(二)嚴格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反饋的整改意見,于10月30日前修訂完善省級細則。修訂工作完成前,暫停認定化工園區;對已認定的化工園區,要按照修訂后的省級細則,于2025年底前完成復核。
(三)加快化工園區問題整改。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對化工園區認定、復核等環節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臺賬,明確任務單、時間表和責任人,督促指導有關化工園區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依法依規停止辦理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相關手續(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取消化工園區認定資格。同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前期組織開展的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回頭看”反饋的問題、生態環境部門排查調度發現的化工園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運行不到位等問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專家指導服務發現的問題建議,要加快推進整改,確保按期完成。
二、開展化工園區評價及改造
(四)開展分級評價。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組織已認定化工園區對照《化工園區競爭力評價導則》(HG/T 6312-2024)、《化工園區智慧化評價導則》(HG/T 6313-2024)(以下簡稱“兩個導則”),開展競爭力、智慧化分級評價,經園區自評、部門審核,于10月31日前將評價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園區自評可采取專家組評價、第三方評價,也可依托行業協會搭建的化工園區競爭力、智慧化評價管理系統進行。
(五)推動改造提升。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組織競爭力三級、智慧化初始級化工園區診斷剖析短板弱項問題,于2025年底前制定專業化改造方案,督促指導有關化工園區對標改造、提級進步;支持競爭力二級、智慧化提升級化工園區在創新驅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智慧化轉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提升。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有關地區要高度重視,控量提質推動化工園區高質量發展,發揮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工作機制作用,按照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確保取得實效。
(七)加大政策支持。有關地區要通過產融合作、產業轉移對接活動等,引導要素資源向優質化工園區匯聚;在用地保障、資金扶持、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優先支持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競爭力二級、智慧化提升級及以上化工園區。實施擴區的化工園區原則上應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競爭力二級及以上。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化工園區改造提升項目予以支持。
(八)強化服務指導。有關行業協會、標準研制單位等第三方機構要加強“兩個導則”宣貫,不斷健全化工園區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的培訓解讀和實施推廣;持續完善化工園區競爭力、智慧化評價管理系統,為化工園區提供分級評價、問題診斷、改進咨詢建議等公共服務;聚焦化工園區高質量發展需求,總結化工園區在產業耦合、科技創新、智慧化建設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做法,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驗交流。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聯系。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