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業無人機產業專項政策正公開征求意見 最高獎勵1000萬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24 點擊:次
據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網,成都發布促進工業無人機高質量發展的專項政策(征求意見稿),提出支持區市縣開展國家級、省級無人機產業園區申報和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無人機產業園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以下為專項政策(征求意見稿)全文:
成都市關于促進工業無人機產業
高質量發展的專項政策
(征求意見稿)
一、專項支持政策
第一條支持創建無人機產業專業園區。
支持各區(市)縣開展國家級、省級無人機產業園區申報和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無人機產業園分別給予1000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條支持開展無人機試飛基地建設。
支持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爭取低空空域開放,開展包括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在內的各類試飛基地建設。對于成功建成無人機試飛基地且向3戶以上無人機整機企業提供試飛服務的單位,按固定翼和旋翼無人機試飛基地區分,分別給予6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支持企業申報科技創新平臺。
鼓勵企業開展創新能力建設,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級和省級無人機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支持企業做強無人機拳頭產品。
大力開展無人機“成都造”品牌建設,對上年度銷售額2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的無人機產品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上年度銷售額1億元以上(含)的無人機產品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加強新品研發制造,對新取得適航認證的無人機產品,每一型號一次性給予30萬元支持。
第五條支持企業爭取國家級示范項目。
鼓勵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級無人機產業示范項目,對承擔國家級試點示范任務的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支持。
第六條支持企業參與無人機標準制定。
鼓勵企業參與無人機行業國家技術標準制定,對主導、參與制(修)訂無人機行業國家技術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附則
(一)適用范圍。本政策適用于具有法人資格的無人機產業類企業、行業協會和產業園區。
(二)重復原則。本政策與其它財政支持政策原條款相似的,同一企業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三)政策解釋。在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有重大調整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本政策。本政策由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成都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
(四)有效期限。本政策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參照本政策予以支持。